□劉輝
  鄒碧華所著《要件審判九步法》一書,不僅是初任法官乃至資深法官審理民事案件的裁判指南,也應成為律師的良師益友。
  審判活動是一門技術。如何固定權利請求,如何確定權利請求基礎規範,如何確定抗辯權基礎規範,如何分析基礎規範構成要件,如何完成訴訟主張的檢索,如何歸納、整理爭議的焦點和難點,如何證明要件事實,如何認定事實,如何做出客觀、公正的裁判,等等,需要的不僅是法官的知識與思維、經驗與智慧,還需要掌握解決具體案件的所有標準、方法、技巧和步驟。
  同樣,審判活動也是一門藝術。法官對當事人的詢問,對代理人的引導,對證據的甄別,對事實的判斷,對法律的運用,對庭審節奏的掌控,都離不開法官個人運用法律的經驗。從這個層面上說,經驗是處理法律事務的寶貴資源,法律規範、社會閱歷和審判經驗,對法官來說都十分重要。因此,能否將紛繁複雜的社會事務一斷於法,需要的不僅是從法學院學到的扎實的法學理論和淵博的法律知識,還需要經過長期社會實踐形成的一種審判閱歷與素養。
  目前,隨著當事人維權意識的覺醒,新型民事案件層出不窮,給法官造成超負荷工作局面,面對這些情況,除了提高法官待遇、充實法官隊伍、加強對法官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外,如何採用科學的裁判方法,加強對審判規律和審判方法的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使廣大法官善於把握司法規律,敏於掌握科學方法,不斷增強司法能力,以達到縮短審判期限、提高審判效率、節約司法資源、加強隊伍建設的目的,讓公平正義看得見、摸得著。
  “要件審判九步法”,是在前人探索的基礎上,融審判實踐與理論思考為一體,將法律適用過程創造性地分解為九個步驟,層層遞進、步步為營,使審判活動不僅成為一門技術,也成為一門藝術。
  在當下的司法環境下,法律職業共同體正在逐步形成,不僅需要法學家提供強有力的理論支撐,也需要檢察官嚴格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不僅需要法官客觀、公正裁判,也需要律師協助當事人依法維權、正當表達。
  《要件審判九步法》一書不僅適合法官閱讀,也適合律師閱讀。法官可以從中學到民事裁判的方法、技巧,律師可以換位思考、理性維權。律師作為代理人,只有熟悉法院審判流程,瞭解法官裁判方法,才能更好地協助當事人維,有效地影響法官作出決策。
  (原標題:不專屬於法官的裁判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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