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將大力推進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李曉萍、王興悅):中國正在制定一份到2020年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將從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建設四個方面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實現社會信用的全面覆蓋。據悉,該規劃由中國國家發改委和中國央行共同牽頭制定,並有望近期出台。
  和一些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起步較晚。資料顯示,中國2001年開始推進這項工作,2004年進行了初步規劃,2010年才開始全面建設。目前,最有成效的信用記錄集中在金融業。根據中國央行的數據,截至2013年末,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共收錄近8.4億自然人和近1920萬戶企業及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全年分別累計查詢3.4億次和1億次。
  北京大學中國信用中心副主任杜麗群說,從整體來看,中國的信用體系建設效果不理想,制約因素包括法規不健全、信用市場服務機構欠缺等。“我國的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水平和質量都和市場經濟發展不適應。存在一些問題:信用意識淡薄、信用缺失現象嚴重,信用法律法規不健全延緩了體系建設步伐,信用信息平臺建設缺乏有效整合,共享的機制沒有完全建立,信用服務市場不完善,失信的行為成本低,代價小,信用獎懲聯動機制沒有建立。這些問題的存在使得我國信用體系建設推進難度比較大。”
  目前,中國金融系統的信用信息並沒有免費向第三方中介信用機構開放,而其他政府部門擁有的有關公民和企業的納稅、社保、交通違章、違法情況等信息搜集和使用的情況也不夠理想。金融專家、國家開發銀行研究院副院長曹紅輝認為,公民和企業的其他信用信息散落在多個部門,這是當前全國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障礙。
  曹紅輝說:“現在主要問題是徵信系統通過央行操作,從其他部門獲取的信息不完整,有法院、工商部門、稅務部門、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海關等等,這些信息散落在各個部門,信息沒有很好統一使用、統一搜集和整理。信息阻隔導致了目前全國信用體系建設缺乏完整信息基礎,這是當前的主要障礙。”
  根據目前披露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草案的一些內容,上述專家提到的信息不完整情況將得到改善。預計在今年6月底前,中國政府將推動部署建立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逐步納入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此外,還將建立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學院教授趙錫軍說,這種統一的社會代碼就相當於個人和組織的經濟身份證:“這個代碼就是你的經濟身份證。當然代碼本身是一個標記,關鍵是代碼後邊所建立起來的關於你的機構和主體的信息,對自己和希望與你發生經濟交易的其他主體來說就十分重要了。個人可以根據別人的信用情況,發生判斷、風險多大,是否發生交易可以事先判斷。”
  按照這份規劃綱要,2017年,中國將全面建成社會信用體系,實現金融、稅收繳納、社保繳費等基礎信用信息的資源共享。北京大學中國信用中心副主任杜麗群認為,要實現這個目標,信用體系建設規劃中也應該效仿發達國家,進一步鼓勵中介機構發展。杜麗群說:“要加強信用中介和服務機構的建立和完善。目前,信用服務市場正在初步形成了,對信用中介機構和服務產品的需求不斷增長,信用服務機構業務範圍不斷擴大,從徵信、信用評級、信用保險和管理咨詢等都展開了。在中介機構建立過程中,還需要有政府將一些信用信息數據全面開放,因為政府各部門掌握基礎數據源頭,他們不開放,中介機構難以做到全面客觀的信用評級。”
  去年,中國首部徵信業法規《徵信業管理條例》頒佈實施,對徵信業務涉及的利益方權利和義務作出規定。不過,專家們認為,要規範和促進徵信業發展,健全講誠信的社會文化,除現有法律和法規外,還應該出台更多法律。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岳屾山說:“建立好的誠信體系的平臺,首先法律還需要再跟進。如果說違反這些誠信或者說遇到了這種不誠信的現象,導致你的誠信評級降低,哪些事都不能辦,這應該是法律來跟進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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